信託業法第 60 期 · No.26

依信託業法規定,下列何者不是信託業之利害關係人?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兼營信託業務銀行之持股比率為百分之三之企業

依信託業法第7條,信託業之利害關係人包括:持有信託業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以上者、信託業負責人、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者,以及信託業持股比率超過百分之五之企業等。(D)是兼營信託業務銀行對該企業的持股比率只有百分之三,未超過第7款「超過百分之五」的門檻,不屬利害關係人,故選(D)。(A)持有信託業股份百分之十,已達第1款百分之五以上的門檻;(B)兼營信託業務銀行的負責人屬第2款的信託業負責人;(C)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者為第3款明定,三者皆是利害關係人。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第 60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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