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第 60 期 · No.36
信託業辦理信託業法第十六條各款所定信託業經營之業務項目時,應依下列何項規定辦理?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應依信託業法第十八條,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信託業要經營信託業法第十六條所列各項信託業務,屬於營業項目的許可事項,依同法第十八條規定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才能辦理。故答案為應依第十八條報請主管機關核定。核定權在主管機關而非同業公會,且申請時仍須檢附營業計畫書與信託契約範本,其他選項均與規定相反。
內容更新:2026-07-0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