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第 60 期 · No.36

信託業辦理信託業法第十六條各款所定信託業經營之業務項目時,應依下列何項規定辦理?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應依信託業法第十八條,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信託業要經營信託業法第十六條所列各項信託業務,屬於營業項目的許可事項,依同法第十八條規定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才能辦理。故答案為應依第十八條報請主管機關核定。核定權在主管機關而非同業公會,且申請時仍須檢附營業計畫書與信託契約範本,其他選項均與規定相反。

內容更新:2026-07-0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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