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第 60 期 · No.38
兼營信託業之銀行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者,主管機關首先得採取下列何種措施?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命其補足資本
兼營信託業的銀行若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主管機關基於先讓其自行改善的比例原則,首先得命令補足資本,給予改善財務的機會。故答案為命其補足資本。勒令停業、撤銷許可、清理都是更嚴重的處分手段,屬於補足資本後仍未改善時才會採取的後續措施,並非首要作法。
內容更新:2026-07-0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正確答案:(C) 命其補足資本
兼營信託業的銀行若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主管機關基於先讓其自行改善的比例原則,首先得命令補足資本,給予改善財務的機會。故答案為命其補足資本。勒令停業、撤銷許可、清理都是更嚴重的處分手段,屬於補足資本後仍未改善時才會採取的後續措施,並非首要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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