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第 60 期 · No.44
信託業從事下列何種行為,不須事先申請主管機關許可?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與政黨或政治團體簽訂信託契約
增設分支機構、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設置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都屬須事先申請主管機關許可的事項;至於與政黨或政治團體簽訂信託契約,屬事後申報範疇而非事先許可。故不須事先申請許可者為與政黨或政治團體簽訂信託契約。其餘三者皆涉及業務開辦,須先取得許可。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正確答案:(D) 與政黨或政治團體簽訂信託契約
增設分支機構、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設置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都屬須事先申請主管機關許可的事項;至於與政黨或政治團體簽訂信託契約,屬事後申報範疇而非事先許可。故不須事先申請許可者為與政黨或政治團體簽訂信託契約。其餘三者皆涉及業務開辦,須先取得許可。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第 60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