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第 61 期 · No.21營業信託之監督機關為下列何者?A法院B法務部C內政部D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正確答案:(D)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營業信託是由信託業所經營、以信託為業並向不特定人收受信託財產的行為,屬金融特許業務,其主管與監督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信託業法辦理設立許可、業務規範與監理裁罰。故正確答案為(D)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A)法院是民事信託(非營業之一般信託)的監督機關,處理受託人的選任、解任等事項;(B)法務部主管信託法制的研修、(C)內政部則非信託業的主管機關,三者都不是營業信託的監理機關,故均不選。考生應區分營業信託歸金管會、民事信託歸法院這條分界。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