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第 61 期 · No.29

信託業之利害關係人,係指持有信託業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額多少比例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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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D) 百分之五

依信託業法第七條,信託業的利害關係人,包括持有該信託業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以及信託業的負責人、與其有一定關係的關係企業等。此門檻用於規範利害關係人交易與授信限制,防止利益輸送。故正確答案為(D)百分之五。(A)百分之一、(B)百分之二、(C)百分之三都低於法定的百分之五門檻,屬混淆數字,並非本條界定利害關係人身分的持股比例,故均不選。記住「持股或出資百分之五」這個界線是作答關鍵。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第 61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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