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第 61 期 · No.35

信託業三分之一以上董(理)事發生變動時,應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多久時間內,向主管機關申報,並應於本公司所在地之日報或依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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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二個營業日

依信託業法關於重大事項申報公告之規定,信託業有三分之一以上董(理)事發生變動等情事時,應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二個營業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並於本公司所在地之日報或依主管機關指定方式公告,以維持資訊透明並使主管機關即時掌握,故(A)正確。應注意起算點為事實發生之「翌日」起算,且係營業日而非曆日。(B)三個營業日、(C)五個營業日均非法定期限;(D)董(理)事三分之一以上變動涉及經營階層重大變化,法規明定須申報並公告,並非無須辦理。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第 61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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