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行政規章與函令第 61 期 · No.42
信託公司經許可增設或核准遷移分公司者,最遲應自許可或核准之日起多少期間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換)發營業執照並開始營業,屆期未開始營業者,應廢止其許可或核准?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一年
依信託業分支機構之管理規定,信託公司經許可增設或核准遷移分公司者,應自許可或核准之日起「一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或換發營業執照並開始營業,屆期未開始營業者,應廢止其許可或核准,故(B)正確。此期限旨在避免業者取得許可後長期擱置不營運,占用有限之設立資源,並使主管機關得據以定期檢視分支機構之布建。(A)半年不足以完成人員、場地與系統之籌備;(C)二年、(D)三年則過長,均非法定期間。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