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行政規章與函令第 61 期 · No.42

信託公司經許可增設或核准遷移分公司者,最遲應自許可或核准之日起多少期間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換)發營業執照並開始營業,屆期未開始營業者,應廢止其許可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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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一年

依信託業分支機構之管理規定,信託公司經許可增設或核准遷移分公司者,應自許可或核准之日起「一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或換發營業執照並開始營業,屆期未開始營業者,應廢止其許可或核准,故(B)正確。此期限旨在避免業者取得許可後長期擱置不營運,占用有限之設立資源,並使主管機關得據以定期檢視分支機構之布建。(A)半年不足以完成人員、場地與系統之籌備;(C)二年、(D)三年則過長,均非法定期間。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第 61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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