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行政規章與函令第 61 期 · No.42
信託公司經許可增設或核准遷移分公司者,最遲應自許可或核准之日起多少期間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換)發營業執照並開始營業,屆期未開始營業者,應廢止其許可或核准?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一年
依信託業分支機構管理規定,分公司經許可增設或核准遷移後,須自許可或核准之日起「一年」內申請核(換)發營業執照並開始營業,屆期未開業即廢止其許可或核准。半年過短、二年與三年過長,均非法定期限。
內容更新:2026-07-0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