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第 62 期 · No.23

原則上信託公司之發起人及股東,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信託公司之股份,分別不得超過其已發行股份總數多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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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百分之二十五

依信託業設立標準,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信託公司之股份,原則上分別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五,以分散股權、防止單一勢力操控信託業,故答案為百分之二十五。其餘百分之三十五、十五、十等比例均非法定門檻,係混淆用選項。

內容更新:2026-07-0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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