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第 62 期 · No.26

有關信託業對信託財產之運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信託業不得以信託財產購買其利害關係人發行之股票

依信託業法第25條,信託業不得以信託財產購買本身或其利害關係人發行或承銷之有價證券,以避免利益輸送與利益衝突,故(C)正確為答案。(A)第26條第1項明定信託業不得以信託財產辦理放款;(B)信託業法明文禁止承諾擔保本金或最低收益率,以貫徹信託盈虧自負之本質;(D)第25條並禁止將信託財產讓售與本身或其利害關係人,三者均屬法所明文禁止之行為。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第 62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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