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第 62 期 · No.29
依信託業法規定,下列何者為兼營信託業務銀行之利害關係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銀行之董事長
信託業法所稱利害關係人,包括信託業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等,銀行之董事長屬董事,故為利害關係人,答案為第一項。持股百分之三未達百分之五門檻、經理之四親等血親、轉投資持股百分之三之企業均未達認定標準,故非利害關係人。
內容更新:2026-07-0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正確答案:(A) 銀行之董事長
信託業法所稱利害關係人,包括信託業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等,銀行之董事長屬董事,故為利害關係人,答案為第一項。持股百分之三未達百分之五門檻、經理之四親等血親、轉投資持股百分之三之企業均未達認定標準,故非利害關係人。
內容更新:2026-07-0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