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第 62 期 · No.35
依信託業法規定,信託業應設立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將信託財產每三個月評審一次,並向下列何者報告?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董事會
為強化信託業的內部治理與風險控管,信託業法規定信託業應設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將所管理的信託財產至少每三個月評審一次,並將評審結果向董事會報告,使公司最高業務執行機關得以掌握信託財產的評價與運用狀況並適時因應。(A)股東會屬所有權人的集會、非日常業務監督機關;(C)監察人負責監督業務執行,係行使監督權者而非受報告的對象;(D)總經理雖屬經理階層,但法定的報告對象明定為董事會而非總經理。故信託財產評審結果的報告對象為(B)董事會。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