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第 62 期 · No.36

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辦理委託人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其營運範圍有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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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其營運範圍以信託業法所定者為限

依信託業法第32條,信託業辦理委託人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因受託人享有完全裁量權,其營運範圍以該法所定者為限,包括現金及銀行存款、投資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投資短期票券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故(B)正確。(A)謂全無限制與法不符;(C)法律本身即已明定範圍,非僅賴主管機關隨時限制;(D)不動產及上市、上櫃股票並非該法定營運範圍。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第 62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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