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第 62 期 · No.36
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辦理委託人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其營運範圍有無限制?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其營運範圍以信託業法所定者為限
依信託業法第32條,信託業辦理委託人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因受託人享有完全裁量權,其營運範圍以該法所定者為限,包括現金及銀行存款、投資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投資短期票券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故(B)正確。(A)謂全無限制與法不符;(C)法律本身即已明定範圍,非僅賴主管機關隨時限制;(D)不動產及上市、上櫃股票並非該法定營運範圍。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