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第 63 期 · No.22
依信託業設立標準之規定,僅辦理不動產投資信託業務之信託公司,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多少?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新臺幣十億元
信託業設立標準第3條規定,申請設立信託公司的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二十億元;但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僅辦理不動產投資信託業務者為新臺幣十億元,僅辦理不動產資產信託業務者為新臺幣三億元,同時辦理兩者者為新臺幣十億元。本題僅辦理不動產投資信託業務,最低為十億元,故選 (C)。(A) 三億元是僅辦理不動產資產信託的門檻;(D) 二十億元是一般信託公司的門檻;(B) 五億元則沒有對應的規定。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