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第 63 期 · No.27
依信託業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信託業之利害關係人?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信託業負責人之三親等姻親
信託業法第7條列舉的利害關係人包括:持有信託業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以上者、信託業負責人、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者、前述股東或負責人經營或擔任負責人的企業、有半數以上董事與信託業相同之公司、信託業持股超過百分之五之企業等。條文並未把負責人的親屬列入,所以 (C) 三親等姻親不屬於利害關係人,為本題答案。(A) 是第2款、(B) 是第3款、(D) 是第6款,均為法定利害關係人。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