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第 63 期 · No.33
信託業應提存之賠償準備金,得以現金及下列何者繳存於中央銀行?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甲類公債
信託業法第34條規定,信託業應提存賠償準備金,並應於取得營業執照後一個月內以現金或政府債券繳存中央銀行。甲類公債是中央政府發行的建設公債,屬政府債券,可以繳存,故選 (C)。(A) 台塑公司債是民間企業發行的公司債;(B) 台銀次順位債券是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D) 經銀行保證的商業本票屬短期票券,三者即使信用良好,都不是政府債券,不在法定得繳存的範圍內。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