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行政規章與函令第 63 期 · No.35

信託業經主管機關指定外部機構或派員執行輔導所生之費用,應由下列何者負擔?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受輔導之信託業

主管機關為改善金融機構營運缺失,可以指定外部機構或派員進行業務輔導,這些輔導工作是為了矯正該機構本身的問題而發生,費用自然由受輔導者承擔,故選 (C)。同樣的原則可見於銀行法第62條之9:主管機關指定機構或派員執行輔導、監管任務所生之費用及債務,應由受輔導、監管之銀行負擔。(A) 主管機關與 (B) 輔導機構是執行者,不負擔費用;(D) 金融重建基金是處理問題金融機構的特別機制,與輔導費用無關。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第 63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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