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信託第 60 期 · No.2

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係屬信託業法所定之何種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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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金錢之信託

判斷信託業法上的信託種類,關鍵在委託人交付信託時的財產型態,而非日後運用去買了什麼。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委託人一開始交付的是「金錢」,再由銀行依委託人指示拿這筆錢去買國外股票或債券,信託標的的起點是現金,因此屬於信託業法所稱的「金錢之信託」,故選(B)。(A)有價證券之信託是指委託人直接把手中既有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交付成立信託,交付標的本身就是證券,與本題不同;(C)「基金之信託」並非信託業法上的法定信託分類;(D)財產之信託概念過於籠統,也非本題交付現金所應歸類的種類。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第 60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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