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銀行業務第 60 期 · No.57

全權委託投資資產,如遭法院扣押或強制執行時,除可歸責於受任人之情形外,下列何者應履行交割義務?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委任人(客戶)

全權委託投資的資產所有權仍歸屬委任人(客戶),受任人僅在授權範圍內代為操作。當該投資資產遭法院扣押或強制執行時,除非係可歸責於受任人的事由,否則交割義務仍應由資產真正的權利人即委任人(客戶)(B)履行,因扣押、執行本係針對委任人資產所生的法律效果。保管機構(A)僅負保管與交割作業之責,受任人(C)在無可歸責事由時不負此責,交易對象(D)更非義務人。故原則上應由委任人(客戶)(B)履行交割義務,正解為(B)。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第 60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保管銀行業務」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