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授信暨逾期放款查核第 47 期 · No.25
下列何者非屬於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一所稱之「有利害關係者」?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銀行經理之伯叔之子
銀行法第33條之1的利害關係人親屬,以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二親等以內姻親為限;經理之伯叔之子屬四親等旁系血親,已超出範圍,答案為(2)。副經理之兄弟、董事兄弟之妻、經理姊妹經營之事業都仍在利害關係範圍內。
內容更新:2026-07-0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正確答案:(B) 銀行經理之伯叔之子
銀行法第33條之1的利害關係人親屬,以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二親等以內姻親為限;經理之伯叔之子屬四親等旁系血親,已超出範圍,答案為(2)。副經理之兄弟、董事兄弟之妻、經理姊妹經營之事業都仍在利害關係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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