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授信暨逾期放款查核第 47 期 · No.28
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規定,個人在金融機構總授信金額達新臺幣多少元者,應提供個人報稅資料核驗?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二千萬元
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個人在金融機構的總授信金額達新臺幣二千萬元者,應加徵個人報稅資料以核驗其財力與還款能力,故答案為(C)二千萬元。授信金額越大,徵信要求越嚴,報稅資料可佐證申貸人的實際所得。(A)四千萬元、(B)三千萬元門檻過高,(D)一千萬元則過低,均非準則所定應徵提個人報稅資料的門檻金額,故皆非正解;查核時應核對徵信資料是否依授信金額級距完備徵提。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