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授信暨逾期放款查核第 49 期 · No.33

下列何種情形,債權請求權時效不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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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D) 寄發存證信函

依民法規定,能使請求權消滅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包括:(A)債務人承認債務、(B)債權人起訴、(C)聲請調解或提付仲裁等。(D)寄發存證信函在法律上僅屬「催告」,催告後須於六個月內起訴,時效方視為因起訴而中斷;若僅寄發存證信函而未於六個月內起訴,則視為不中斷。因此單純寄發存證信函本身不生確定的中斷時效效果,故時效不中斷者為(D)。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TABF)公布之《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一般金融)——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第 49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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