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務查核第 49 期 · No.46

信託業與他人簽訂重要契約或改變業務計畫之重要內容,應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幾個營業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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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二個

信託業與他人簽訂重要契約,或改變業務計畫的重要內容時,因這些事項可能影響業務經營與客戶權益,屬於主管機關須即時掌握的重大訊息,依規定應於事實發生的翌日起二個營業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以利監理機關及時了解並必要時介入,所以答案為(B)二個。此處要記牢的是「翌日起二個營業日」這個時點,起算基準是事實發生的次日而非當日;(A)一個過短、(C)五個與(D)七個又過長,都不是條文所定的申報期限,故其餘選項皆非。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TABF)公布之《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一般金融)——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第 49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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