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務查核第 49 期 · No.46信託業與他人簽訂重要契約或改變業務計畫之重要內容,應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幾個營業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A一個B二個C五個D七個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正確答案:(B) 二個信託業與他人簽訂重要契約,或改變業務計畫的重要內容時,因這些事項可能影響業務經營與客戶權益,屬於主管機關須即時掌握的重大訊息,依規定應於事實發生的翌日起二個營業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以利監理機關及時了解並必要時介入,所以答案為(B)二個。此處要記牢的是「翌日起二個營業日」這個時點,起算基準是事實發生的次日而非當日;(A)一個過短、(C)五個與(D)七個又過長,都不是條文所定的申報期限,故其餘選項皆非。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