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務查核第 49 期 · No.47

依信託法規定,受託人應每年至少定期幾次作成信託財產目錄及編製收支計算表,送交委託人及受益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一

依信託法,受託人每年至少要定期一次作成信託財產目錄並編製收支計算表,送交委託人及受益人以善盡報告義務,所以答案為(1)一次。二、三、四次都高於法定最低頻率,並非條文所定的下限,故其餘選項皆錯。

內容更新:2026-07-0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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