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務查核第 49 期 · No.47依信託法規定,受託人應每年至少定期幾次作成信託財產目錄及編製收支計算表,送交委託人及受益人?A一B二C三D四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正確答案:(A) 一依信託法規定,受託人為使委託人及受益人能定期掌握信託財產狀況,善盡管理與報告義務,每年至少要定期一次作成信託財產目錄,並編製收支計算表送交委託人及受益人,讓其了解信託財產的組成與收支盈虧,所以答案為(A)一次。要注意題目問的是「至少」的法定最低頻率,一年一次是下限,受託人自願提高頻率並不違法;(B)二、(C)三、(D)四次都高於條文所定的最低要求,並非法定下限,故其餘選項皆非正解。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