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基本法律第 23 屆 · No.1

有關銀行法第三十條反面承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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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D) 違反承諾之行為人(非董事)免負連帶賠償責任

銀行法第三十條的反面承諾,是讓借戶以書面承諾「以特定財產供作擔保、且不再就該財產為其他債權人設定質權或抵押權」,換取免辦或緩辦抵押權登記、質物免移轉占有的便利,銀行認有必要時仍得要求限期補辦,故(A)無誤。這項承諾涉及公司重大財產的處分,條文明定須經董事會決議並以書面為之,(B)正確;適用主體限於股份有限公司之企業,(C)也正確。至於違反承諾的效果,條文要求參與決定該違反承諾行為之董事「及行為人」負連帶賠償責任,行為人縱非董事亦不能免責,(D)把行為人排除在外,與條文相反,即為正解。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法規》第 23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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