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基本法律第 23 屆 · No.16

有關保付支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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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保付係由發票人所為

保付是付款人(即付款銀行)在支票上記載「照付」「保付」或其他同義字樣,等於銀行自己承擔付款責任,其責任與匯票承兌人相同,(A)無誤;既然改由銀行負最終責任,發票人及背書人即免除其責任,(C)無誤;保付支票並不適用掛失止付與提示期限的規定,執票人縱逾期提示銀行仍應付款,(D)無誤。保付的行為主體是付款人而非發票人,發票人只能請求銀行為保付,無權自行在票上記載使自己免責,故(B)錯誤。銀行辦理保付時應同步圈存款項,因為法律禁止為存款額外或信用契約約定數目以外的保付。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法規》第 23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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