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基本法律第 24 屆 · No.12

公司法有關無擔保公司債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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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之餘額之二分之一

公司法對公司債總額設有兩道限制:公司債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的餘額,而無擔保公司債因為沒有擔保品做後盾,再收緊一半,不得逾該餘額的二分之一,故(B)正確。(A)講的是公司債總額的限制,且仍沿用已修正刪除的「減去無形資產」文字,套到無擔保公司債上並不正確。(C)對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且情形仍在繼續中者,是連有擔保公司債都不得發行,不只限於無擔保。(D)平均淨利未達應負擔年息總額百分之一百五十的比較期間是最近三年,不是五年。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法規》第 24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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