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基本法律第 25 屆 · No.10

依民法有關保證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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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主債務人得以保證人對於債權人之債權,主張抵銷

抵銷的方向不能反過來。民法規定的是保證人得以主債務人對於債權人之債權主張抵銷,理由在於保證債務具有從屬性,主債務既然可以因抵銷而消滅,保證人自然能夠援用;(C) 卻寫成主債務人得以保證人對債權人的債權主張抵銷,等於讓主債務人拿別人的債權去抵自己的債,於法無據,是錯誤敘述,故選 (C)。(A) 保證人的抗辯權不因主債務人拋棄而喪失,以免主債務人與債權人聯手加重保證責任;(B) 保證人負擔較主債務人為重者應縮減至主債務之限度,同樣是從屬性的展現;(D) 共同保證原則上連帶負責,除非契約另有訂定,三者皆正確。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法規》第 25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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