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基本法律第 25 屆 · No.18
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而陳明債務人現無財產可供執行者,則: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執行法院得逕行發給債權憑證
強制執行法對查無財產的案件備有兩套並行處理: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執行後所得仍不足清償時,執行法院應命債權人於一個月內查報財產,逾期不報或查報無財產者發給債權憑證(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而債權人聲請時就已自行陳明債務人現無財產可供執行者,得逕行發給債權憑證(同條第二項),故 (B) 正確。(A) 聲請本身合法,不生駁回問題;(C) 執行法院固得依職權調查(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本題已陳明無財產,法有明定逕發憑證;(D) 查報期間法定為一個月,非泛稱一定期間。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