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授信第 25 屆 · No.3

銀行員處理授信業務,如違反法律上之義務而觸犯刑事法規時,應負刑事責任,下列何者是銀行法所定有關授信業務的刑事責任?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非法收受佣金、酬金或不當利益罪

銀行法明定銀行負責人及職員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存戶、借款人或其他顧客收受佣金、酬金或其他不當利益,違反者另定有刑事罰則,這就是實務上所稱的非法收受佣金、酬金或不當利益罪,專門針對授信人員收取回扣、抽佣而設,故 (B) 正確。(A) 圖利罪與 (D) 賄賂罪規定在刑法瀆職罪章及貪污治罪條例,以行為人具公務員身分為前提,一般銀行員並不該當;(C) 公務及業務上侵占罪同樣是刑法的罪名,規範的是侵吞自己持有的他人財物,三者都不是銀行法就授信業務所定的刑事責任。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實務》第 25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基礎授信」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