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信託法與公司法)第 5 期 · No.23

甲與 A 銀行成立特定金錢信託,信託財產為新臺幣 200 萬元、受益人為甲,由 A 銀行依甲之指示投資海外基金。若該特定金錢信託對於信託之終止未設有特別約定,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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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甲死亡時,其繼承人得終止信託

本件受益人是委託人甲本人,屬於信託利益全部由委託人享有的自益信託,依信託法第六十三條,委託人或其繼承人得隨時終止信託,故(C)正確;(B)(D)把繼承人的終止權完全排除,或附加須受託人同意的條件,都不符合條文。(A)則與信託法第八條相違,信託不因委託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除非信託行為另有訂定。甲死亡後信託關係仍存續,受益權由繼承人承受,他們可以選擇終止並取回信託財產,也可以維持信託由A銀行繼續依約管理海外基金部位。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5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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