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信託法與公司法)第 6 期 · No.15
依公司法規定,有關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出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發起人之出資不得以公司事業所需之勞務抵充之
公司法對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資方式刻意放寬,發起人除現金外,得以公司事業所需之財產、技術或勞務抵充。勞務出資正是為了留住新創團隊的人力貢獻而特別開放的項目,只是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於章程載明抵充的股數,而且勞務所抵充的股數占已發行股份總數的比例受有限制,(C)一概否定勞務出資,與規定相反,為錯誤敘述。(A)、(B)無誤,財產與技術都是明文允許的抵充標的,免經鑑價程序,改由股東同意與章程揭露把關。(D)也正確,公司申請設立登記時的資本額仍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以確保資本充實。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