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信託法與公司法)第 6 期 · No.16

下列何者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與一般股份有限公司之差異點?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發行特別股,應於章程訂定特別股股東當選一定名額監察人之權利

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特別股時,章程得訂明特別股股東被選舉為董事、監察人的禁止或限制,也可以訂明其當選一定名額董事的權利;但當選一定名額監察人的權利,只有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規定才涵蓋,這正是兩者的差異所在,故(D)正確。(A)、(B)是兩種公司共通的設計,章程都可以禁止或限制特別股股東出任董事或監察人,無從據以區分。(C)當選一定名額董事的權利,非公開發行的一般股份有限公司同樣得於章程約定,也不是閉鎖性公司獨有。記住監察人席次保障僅見於閉鎖性公司這一點,就能快速定位答案。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6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我國法制基礎篇II(信託法與公司法)」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