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民法)第 7 期 · No.4
下列遺囑的訂定,哪一份是有效的?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17 歲林小妹親自寫了一封遺囑,記明年月日後並親自簽名
自書遺囑的要件是自書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而遺囑能力的門檻是年滿十六歲,毋須法定代理人同意。(A) 十七歲已滿十六歲,三項要式齊備,因此有效。(B) 王小弟僅十四歲,未達遺囑能力,縱使父母同意也補正不了。(C) 密封遺囑須指定二人以上見證人,向公證人陳述其為自己之遺囑,只找一位兄長見證,人數不足。(D) 代筆遺囑須有三人以上見證人,由遺囑人指定其中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姓名,並由見證人全體與遺囑人同行簽名;本例僅二人見證,遺囑人又未簽名,兩處都不合法定方式。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