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民法)第 7 期 · No.10

民法目前採登記主義,結婚要件規定結婚書面上應有幾人以上證人的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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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二人

民法改採登記主義後,結婚的成立要件有三:應以書面為之、書面上有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並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三者缺一婚姻即不成立,與舊法只要公開儀式加二人以上證人的儀式婚已經不同,故 (B) 二人正確。證人須成年且有行為能力,並須親見或親聞雙方確有結婚真意,單純掛名簽字並不合格。(A) 一人不足法定人數;(C) 三人是代筆遺囑見證人的下限;(D) 四人無任何依據。登記主義的實益在於身分關係以戶籍為準,繼承人範圍認定較明確。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7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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