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民法)第 7 期 · No.11

甲為避免其繼承人就祖先遺留下來之祖產有不同處置,故於生前留一遺囑記明禁止遺產分割 20 年,請問其禁止之效力最長以多少年為限?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10 年

遺囑人固然可以用遺囑禁止繼承人分割遺產,但為避免財產長期陷於公同共有而無法利用,民法對禁止的效力設有上限:遺囑禁止遺產分割者,其效力以十年為限,故答案是 (B)。本題甲寫的是禁止二十年,效果並非整份指示失效,而是超過十年的部分不生效力,期滿後繼承人即得請求分割,所以 (D) 的「全部無效」是常見陷阱。(A) 五年是共有人約定不分割共有物的期限層次,與遺囑禁止不同。(C) 二十年則是照抄題目數字。想讓家產長期不被拆分,實務上多改以信託安排。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7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我國法制基礎篇I(民法)」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