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信託法與公司法)第 7 期 · No.23

A 公司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其公司章程規定,股東若欲轉讓股份,應經其他全體股東之書面同意,若甲未經其他全體股東之同意,將股份轉讓給乙。依經濟部之解釋,該股份轉讓契約之效力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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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無效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特徵就是股份轉讓受限,而限制方式須載明於章程並辦理登記,任何人查閱登記資料即可知悉。經濟部的解釋認為,章程既已對外公示,違反章程所定轉讓限制而為的股份轉讓,其轉讓行為無效,(C) 正確。理由在於這項限制不只是股東間的內部約定,而是公司組織法上的效力規定,若允許違反者仍生效,閉鎖性的制度目的將完全落空。(A) 因此不能用受讓人是否善意決定效力。(B) 一律有效更是直接架空章程。(D) 降級為得撤銷,與無效的效果不同。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7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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