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信託法與公司法)第 7 期 · No.23
A 公司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其公司章程規定,股東若欲轉讓股份,應經其他全體股東之書面同意,若甲未經其他全體股東之同意,將股份轉讓給乙。依經濟部之解釋,該股份轉讓契約之效力為何?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無效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特徵就是股份轉讓受限,而限制方式須載明於章程並辦理登記,任何人查閱登記資料即可知悉。經濟部的解釋認為,章程既已對外公示,違反章程所定轉讓限制而為的股份轉讓,其轉讓行為無效,(C) 正確。理由在於這項限制不只是股東間的內部約定,而是公司組織法上的效力規定,若允許違反者仍生效,閉鎖性的制度目的將完全落空。(A) 因此不能用受讓人是否善意決定效力。(B) 一律有效更是直接架空章程。(D) 降級為得撤銷,與無效的效果不同。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