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信託法與公司法)第 7 期 · No.47

委託人死亡後,有關委託人地位之繼承,下列何者屬於得由委託人之繼承人行使信託法賦予委託人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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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信託利益全部由委託人享有者,委託人得隨時終止信託

信託法上委託人的權利原則上具專屬性,委託人死亡後多數權利並不當然由繼承人承接,唯獨終止權設有明文例外:信託利益全部由委託人享有的自益信託,委託人或其繼承人得隨時終止信託,故 (A) 屬得由繼承人行使者。(B) 變更信託財產管理方法須經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三方同意,條文僅列委託人本人,繼承人不得代為行使。(C) 請求閱覽、抄錄或影印信託財產目錄與收支計算表,屬委託人與受益人自身的監督權。(D) 聲請法院解任違背職務受託人的權利亦然,兩者都不及於繼承人。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7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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