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民法)第 8 期 · No.4

有關民法第 1140 條代位繼承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違反民法第 1145 條而喪失繼承權,無代位繼承之適用

民法第1140條規定,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可見代位繼承的原因有兩種:先於被繼承人死亡,以及依第1145條喪失繼承權,(D)說喪失繼承權無代位繼承之適用,與條文相反,為錯誤敘述。(A)正確,只有第一順序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才有代位問題,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都不適用;(B)正確,代位人須為被代位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C)正確,子女先於父母死亡,其子女即可代位繼承。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8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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