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民法)第 8 期 · No.8

夫妻結婚後未訂立夫妻財產制,夫在婚姻關係存續中為投資股市,私自向銀行申貸一筆無擔保借款,且屆期未還,則妻對於該筆借款應負下列何種責任?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妻無庸負清償責任

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依民法第1005條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法定財產制下夫妻財產各自所有、各自管理,第1023條第1項並明定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丈夫為投資股市私自借款,屬其個人債務,妻子無須負責,故選(D)。(A)連帶責任只出現在第1003條之1因家庭生活費用所生的債務,投資借款不屬之;(B)妻子未與銀行訂立保證契約,自無保證責任;(C)民法並無妻子補充代償的規定,即使夫財產不足,債權人也只能對夫的財產求償。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8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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