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信託法與公司法)第 8 期 · No.14

有關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特別股發行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得訂定特別股之股東行使表決權之順序、限制、無表決權、複數表決權,但不得訂定對於特定事項有否決權之黃金股

公司法第356條之7第1項第3款明定,閉鎖性公司特別股得於章程訂定股東行使表決權之順序、限制、無表決權、複數表決權「或對於特定事項之否決權」,也就是俗稱的黃金股,可讓創辦人以少量股份否決重大議案,(C)說不得訂定黃金股,與條文不符,為錯誤敘述。(A)正確,特別股的各項權利義務都應於章程中定之;(B)正確,同條第4款允許訂定特別股股東被選舉為董事、監察人之禁止或限制,或當選一定名額之權利;(D)正確,第6款允許訂定特別股轉讓之限制。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8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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