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民法)第 8 期 · No.25
甲以新臺幣 1 億元作為信託財產,成立自益信託,並於信託契約中明定,於甲死亡時,信託關係不消滅,若其同居人乙尚生存,則由乙繼續享有剩餘未領受信託利益之權利,並取得乙之同意。則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為何?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死因贈與
死因贈與是以贈與人死亡為生效條件的贈與「契約」,須贈與人與受贈人意思表示一致才成立。甲在信託契約中約定自己死亡後由同居人乙繼續享有剩餘信託利益,並取得乙的同意,雙方已就死亡後的無償給與達成合意,性質上屬於死因贈與,選(B)。(A)遺贈是遺囑人以遺囑所為的單獨行為,不需受遺贈人同意,且必須符合遺囑法定方式;(C)「死因遺贈」並非民法上的法律概念;(D)特種贈與是指民法第1173條繼承人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受有被繼承人的贈與,乙為同居人,並非繼承人。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