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民法)第 8 期 · No.25

甲以新臺幣 1 億元作為信託財產,成立自益信託,並於信託契約中明定,於甲死亡時,信託關係不消滅,若其同居人乙尚生存,則由乙繼續享有剩餘未領受信託利益之權利,並取得乙之同意。則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為何?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死因贈與

死因贈與是以贈與人死亡為生效條件的贈與「契約」,須贈與人與受贈人意思表示一致才成立。甲在信託契約中約定自己死亡後由同居人乙繼續享有剩餘信託利益,並取得乙的同意,雙方已就死亡後的無償給與達成合意,性質上屬於死因贈與,選(B)。(A)遺贈是遺囑人以遺囑所為的單獨行為,不需受遺贈人同意,且必須符合遺囑法定方式;(C)「死因遺贈」並非民法上的法律概念;(D)特種贈與是指民法第1173條繼承人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受有被繼承人的贈與,乙為同居人,並非繼承人。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8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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