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家族信託規劃I第 5 期 · No.13

丙先生工作多年且投資有成,累積不少積蓄,想要透過遺囑信託方式預先規劃安排其身後2 名小孩財產分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可於遺囑記載禁止財產分割之年限最長為 10 年

遺囑得禁止遺產分割,但為避免財產長期凍結而妨礙流通,法律將禁止分割的效力上限訂為十年,逾此部分縮短為十年,故 (B) 正確。(A) 錯,遺囑信託於遺囑人死亡時才發生效力,訂立當下不必也不應移轉財產,財產仍屬遺囑人所有並得自由處分。(C) 錯,遺囑是要式的單獨行為,由遺囑人一人依法定方式作成即可,不必受益人與受託人共同簽約,受託人是否承諾受託屬另一層次問題。(D) 錯在用語:遺囑人自由處分的界線是特留分而非應繼分,應繼分是法定分配比例,本來就可以用遺囑更動,特留分才是不得侵害的最低保障。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5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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