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家族信託規劃I第 6 期 · No.25
甲君想透過人壽保險保單進行預留遺產稅源,規劃乙君為要保人、甲君為被保險人,乙君為受益人之保單,考量甲君之小孩乙君雖已成年但無力繳付保費,因此由甲君贈與金額給乙君,再由乙君繳付保費,下列針對本張保單之敘述何者錯誤(假定此 2 張保單皆非屬死亡人壽保險金依實質課稅原則之態樣)?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保費係由甲君贈與金額給乙君,因此乙君無變更保險契約之權利
保險契約的權利跟著要保人走,乙君既然是要保人,就享有終止契約、辦理保單借款與變更受益人等權利,保費資金從哪裡來並不影響這些權利的歸屬,(C)以資金由父親贈與反推乙君沒有變更契約的權利,推論錯誤。(A)乙君身為要保人本就得變更受益人,敘述正確。(B)甲君把現金贈與乙君,屬於現金贈與,應計入甲君該年度的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的部分課徵贈與稅。(D)要保人與受益人同為乙君,甲君身故後的保險給付直接歸乙君所有,不列入甲君遺產,乙君可用這筆現金繳納遺產稅,確實達成預留稅源的目的。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