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結算機構(設置標準/管理規則)115 年第 2 次 · No.15

下列何者不屬於期貨結算機構對於期貨結算會員之處分?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終止期貨結算交割契約

期貨結算機構對違反法令、章則或結算交割義務的結算會員,得課以違約金、予以警告、停止或限制其在結算機構進行結算交割,情節重大者並得予以除名,(A)(B)(D)都在這套自律處分的清單之內。(C)終止期貨結算交割契約則不屬於結算機構對會員的處分類型,故為正解。結算會員資格的取得與喪失另有其程序,終止契約屬於資格關係的變動,與違規懲處的處分手段分屬不同制度;何況除名已是最重的處分,若再把終止契約列為處分,兩者將重複。答題時把處分手段記成違約金、警告、停止或限制、除名四項,不在其中者即為答案。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期貨商業務員資格測驗——期貨交易法規》115 年第 2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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