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信託事業與基金管理115 年第 2 次 · No.40

有關證券商欲擔任期貨信託事業專業發起人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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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淨值達新臺幣六十億元以上

證券商要擔任期貨信託事業的專業發起人,須同時通過經營資歷、財務體質與資本規模三道檢驗。(A)綜合經營證券承銷、自營及經紀業務滿三年,代表具備完整的證券業經驗;(B)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不低於面額,用來排除股本已遭虧損侵蝕的公司;(D)屬外國證券商者,須未曾受其本國主管機關相當於我國證券交易法第六十六條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之處分,確保無重大違規紀錄。至於規模這一項,設置標準是以「實收資本額」設門檻,而非以「淨值」衡量,金額標準也不是六十億元,(C)與法規不符,為本題應選的錯誤選項。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期貨商業務員資格測驗——期貨交易法規》115 年第 2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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