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狀通知及相關業務第 45 屆 · No.43
在受益人向通知銀行知會其不願接受信用狀修改書內容時,依 UCP600 之規定,通知銀行應將其意思表示傳達予下列何者?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所由收受修改書之銀行
依UCP600關於修改書的規定,受益人得選擇接受或拒絕信用狀修改書;當受益人向通知銀行知會其不願接受修改內容時,通知銀行應將該項意思表示回傳予「所由收受修改書之銀行」,亦即將修改書傳遞而來的上手銀行(通常為開狀銀行),故選(A)。訊息應循原傳遞路徑回溯,而非逕送(B)保兌銀行、(C)押匯銀行或(D)開狀申請人。重點在於通知鏈的對應:修改書經由何行傳來,拒絕或接受的意思即循同一管道回覆,以維持責任與通知路徑的一致性;受益人未於期限內表態時,另有視為接受的推定規則須留意。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