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押匯第 45 屆 · No.53
依 UCP600 規定,信用狀要求之提單,應表明信用狀所規定之下列何地點至卸貨港之運送?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裝載港(port of loading)
依UCP600關於提單(B/L)的規定,信用狀要求提示提單時,該提單應表明貨物係自信用狀所規定之「裝載港」(port of loading)運至「卸貨港」(port of discharge),故選(B)。海運提單以「港到港」為表述基礎,是以裝載港作為運送起點。(A)接管地(place of taking in charge)與(C)收貨地(place of receipt)是複合運送單據於貨櫃、多式聯運情形所使用的起運地表述、(D)最終目的地(final destination)亦屬多式聯運的終點概念,均非一般海運提單的港對港表述。辨識重點在於單據類型與其對應的地點欄位:海運提單對應港口,複合運送單據對應接管地與目的地。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