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押匯第 45 屆 · No.67

有關出口押匯款項之催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向信用狀指定之通知銀行催收,因該銀行負有最終補償或付款之確定義務

依UCP600第9條,通知銀行僅負責查明信用狀外觀之真實性並正確傳達其條款,除另加保兌外,對信用狀不承擔任何兌付或補償之義務,故(D)稱通知銀行負最終補償或付款之確定義務而向其催收,係屬錯誤;負最終付款義務者為開狀銀行,或另有保兌時之保兌銀行。(A)國外銀行來函電均應詳為審視、需處理者立即辦理並按押匯編號歸檔、(B)轉押匯案件開狀行如不願以押匯行為交涉對象時應由指定銀行出面協助、(C)可請出口商逕向進口商查詢以免日久生變,三者均為適當之催收作業。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TABF)公布之《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進出口外匯業務》第 45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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