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押匯第 46 屆 · No.43

依 UCP600 規定,銀行得否以信用狀未規定之單據,作為拒付之依據?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不得

依UCP600第14條(g),信用狀未規定之單據縱經提示,銀行不予理會並得退還,故不得以之作為拒付依據,答(2)不得。與單據內容、金額或提示人意願均無關。

內容更新:2026-07-0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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